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阿坝师范学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

统计工作的通知

实验〔2018〕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实践教学水平及实验教学手段的重要指标,是实践教学每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请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并加强监督,捉到精心组织,责任明确,确保统计质量,努力避免统计数据的失真现象,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确保我校高质量的完成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我们将对本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进行总结,对上报质量差以及未上报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

二、统计范围和内容

(一)统计范围

1.全校实验室(含实训室)基本信息。

2.统计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贵重仪器设备表、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等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请参见附件一《2017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责任分工表》。

三、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负责人基本信息(学院、姓名、电话、邮箱)于9月8日之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不要发送离线文件)。

(二)各二级学院只填写附件二中的基表4、5、6(by),填写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sm)。

(三)基表报送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11点之前。

四、填表说明

(一)按专业归属填写。

(二)注意数据前后一致性。各学院填写时请参照2017年度各系部报送的实验室统计数据(附件三)。涉及实验室撤并,按照最新的信息填写。

(三)实验室名称。实验室未有变动的,名称必须与去年填写的名称一致。各类表中的同一实验室,名称必须一致。所有实验室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文博 18942829623

王利明 后勤资产处 18942827508

电子邮箱:1261744769@qq.com

附件:

1.2018年实验室信息统计责任分工表

2.2018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和填写说明

3.2017年各系填报的实验室统计数据

阿坝师范学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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