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3年设备采购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由宋弘副校长召集,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月2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2023年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宋弘,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何永春同志对前期贷款项目进度进行了通报,会议第二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覃才林同志就2023年设备采购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宋弘副校长重点强调了项目建设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项目申报关系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各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院长负责和项目联络人制,重点要求在申报环节做好项目咨询、调研和需求论证,确保质量和效率;三是项目申报同意立项建设后,要做好全过程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四是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保证项目推进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本次工作会议,对去年项目申报、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对于有序、高效推进2023年建设项目工作具有积极意义。